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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商标突然被同行或合作伙伴在海外抢注了怎么办?我们来看一个典型案例:2006 年王致和计划进入德国市场,却发现商标已被当地公司提前注册,对方甚至想以此牟利。

王致和并未妥协,先发律师函沟通,无果后立即在德国起诉,并拿出设计合同、手稿等证据,证明自身对商标图案享有在先著作权。由于中德同为《巴黎公约》成员国,该版权在德国同样受保护,最终德国法院判决撤销对方抢注的商标。
从这一案例我们能总结出实用做法:一是商标布局要提前,产品卖到哪,商标就注册到哪;二是务必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约定禁止抢注条款;即便真遭遇抢注,也不必慌张,可选择的反制路径有很多,只需结合自身证据选择最有力的方式即可。
而很多企业还会遇到更棘手的情况:商标被抢注,且对方是跨类别申请,不少权利人因此觉得束手无策。其实《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就是突破类别限制、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的关键武器。
我们代理的金德福商标异议案就是典型案例:被异议人先后申请九百多件商标,横跨三十五、四十五类等多个与异议人核心业务无关的类别,还大量模仿他人商标。
我们并未局限于商标近似之争,而是引用该条款,指出其恶意囤积、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行为,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涉案商标不予注册。
该条款主要针对这几种情形:申请人批量注册与他人高显著性商标、字号等近似的商标;大量申请商标却无真实使用意图;以转让倒卖商标牟利等。
它无需局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也不以商标驰名为前提,实操时可通过检索申请人商标申请记录、统计数量、证明其无使用意图等固定证据,也可与近似条款、驰名商标保护条款并行使用,提升维权成功率。
总之,面对商标抢注、恶意囤积等问题,不必被动妥协,找准法律依据和诉讼思路,就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翼企航知识产权深耕行业十余年,一直专注企业知识产权全流程服务,不管是国内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无效宣告、撤三答辩,还是企业出海的国际商标布局注册,我们都有丰富实操经验。
同时也能为企业办理特许经营备案、条形码申请、电信增值许可等各类资质认证。我在十余年的服务过程中,处理过各类复杂商标难题,要是您企业也遇到商标相关问题,欢迎随时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