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发生商标侵权,你没有渝见小面这么幸运!

阅读:177 2026-06-16 11:29:47
渝见小面是对遇见小面侵权吗?这是一个提醒。
一对夫妇经营了一家重庆小面馆,名字叫渝见小面。经营了两年,近日收到了遇见小面法律诉求,说是涉嫌商标侵权,赔偿七八千块。否则法庭上见。这件事情是引发广泛的关注。从法律上来看确实是有侵权的嫌疑。
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它们有三个字是一样的,另外一个字字音也是容易造成混淆的,包括字形。更主要的是它们经营的内容和领域都是一样的。都是餐饮业,都是重庆小面。显然这个侵权的嫌疑是比较大的。
我注意到店主辩称,自己不知道有遇见小面,而且自己经营的地方和遇见小面,其他的地方相距比较远,不会带来相应的影响。但是这个辩称会被法院认可吗?
因为遇见小面是 2014 年创立的品牌,它是个上市公司,在餐饮行业知名度是比较高的。如果说是别的行业不知道遇见小面这个品牌,同是餐饮业的,而且同是经营重庆小面的辩称自己不知道会不会被法院认定,是法律上的应当知道。所以她侵权的嫌疑是比较大的。
当然起诉不代表就一定胜诉,需要被告的一方提供相应的抗辩,相应的理由最终由法院根据法律来认定。而我们在围观的时候也应该去理性。
知识产权要保护,但别让维权变了味。遇见小面发文道歉了,同时撤回了对于渝见小面的商标权起诉。但如果不是媒体的介入、舆论的发酵,我想这期诉讼以及更多类似的商标维权还将继续下去。
那渝见小面到底有没有侵权?不一定。遇见小面品牌注册的商标。关于遇见小面有两个,但其中只有第 35 类,也就是广告销售类是成功注册了。而第 43 类,也就是餐饮住宿类被认定商标无效。那遇见小面拿着第 35 类的商标去起诉渝见小面不可能胜诉。
关于两者的相似性,法律规定也很明确,仅凭读音近似,部分文字重合并不能直接认定商标侵权。商标保护的核心是防止消费者的混淆,而非赋予权利人垄断通用词汇或者地理名词的特权。
遇见小面作为全国连锁的餐饮品牌,拥有合法注册的商标保护自身的品牌本无可厚非。但问题就在于知识产权自我保护与打着保护之名过度维权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部分拥有商标权授权的品牌或个人通过批量抓取、机械比对,谁出现就告谁的方式来集中诉讼获取赔偿,俨然把维权作为了赚钱的手段。在这样的模式下维权不再是保护创新的法律工具,而演变成了一门低风险、高回报的法律生意,实质上就是一种恶意诉讼。
我们应该尊重知识产权,但不能让知识产权保护的初心变成街边小店不能承受之重。但无论如何这一事件都是提醒,自己在做经营的时候起的店名,一定要注意行业内是不是有相似的相近的。如果涉嫌商标侵权,不只是给自己带来相应的赔偿损失,也会带来相应的影响。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