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个企业商标注册依然商标侵权赔偿6000万?“长秀霖”VS“长舒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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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5:42:54
很多企业存在一个重大误区:商标成功注册,拿到证书就可以安心使用。轰动医药行业的 “长秀霖” 与 “长舒霖” 商标纠纷案,用 6000 万元天价赔偿击碎了这种认知。即便商标取得注册证,若属于恶意摹仿、极易造成市场混淆,依然会被认定商标侵权。
甘李药业 “长秀霖” 甘精胰岛素早在 2005 年上市,多年间是国内唯一国产甘精胰岛素,经过长期市场推广,商标具备极高知名度,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通化东宝作为曾经的关联方与同业竞争者,申请注册 “长舒霖” 商标,文字仅一字之差,读音相近,并且产品外包装同样采用蓝色主色调,整体视觉高度近似,投放于同一类胰岛素药品销售。
“长舒霖” 商标最初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被告企业手握有效的商标证书,以此抗辩不存在侵权。但法院作出关键裁判观点:商标注册行政授权与民事侵权判定属于两套独立程序。国知局商标注册审查是书面形式审查,民事诉讼中法院会结合使用场景、主观意图、市场混淆后果综合评判。拥有注册商标证,不代表使用行为必然合法。
胰岛素属于高警示药品,用药失误直接威胁患者生命安全。医生、糖尿病患者极易混淆 “长秀霖” 与 “长舒霖” 两款药品,一旦错用将引发严重医疗风险。法院查明,通化东宝充分知晓 “长秀霖” 在先品牌影响力,仍然申请近似商标并大范围商业化推广,主观攀附商誉的恶意十分明显,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合涉案产品巨大销售额、行业利润率,叠加恶意侵权惩罚性赔偿规则,法院终审判决赔偿经济损失 6000 万元,另承担八十余万元维权合理开支。该案也成为江苏省医药领域知识产权高额赔偿标杆案例。
这场长达十余年的商标拉锯战,给广大经营者敲响警钟。商标注册只是基础门槛,近似判断不能心存侥幸。尤其食品、药品等关系人身安全的行业,知识产权审查标准更加严格。企业布局商标时,不能只追求注册成功,应当提前做好风险检索,主动避让在先知名品牌,避免刻意打造近似名称、雷同包装蹭流量。
不要误以为 “注册下来就万事大吉”。恶意抢注、摹仿他人驰名商标,即便拿到注册证,后续不仅面临停止使用、商标被无效,还可能承担千万级别的侵权赔偿。合规布局品牌,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