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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创业踩坑警示:未上市样品也会触发商标侵权风险。
00后创业做饮用水,样品都还没上市就被农夫山泉起诉索赔15万。这个品牌叫国赤山泉,创始人说logo和名字灵感来自家门口的山,只做了少量样品用来调研,一瓶都没卖。

农夫山泉认为它山峰图形、红白包装,国赤山泉的命名整体视觉高度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农夫山泉注册了超过1300多个商标,连瓶身的设计都直接注册了大品牌的商标,防御体系是非常密不透风。创业者起名字的时候不要往大牌身上靠,哪怕只是有点像也有可能踩到雷。
现在网上炒成两派,有一派说撞名大牌就是蹭热度,侵权活该。也有人心疼这些年轻人,觉得无心之举就不该被高额索赔。
很多人觉得我又不是故意冒名,名字只是有点像,应该不算侵权吧?但法律不是这么算的。

商标侵权的核心不是看你是不是故意的,而是消费者会不会混淆。如果你的品牌跟别人的商标近似,用在同一个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费者分不清这个是哪家出的,这可能就构成侵权。
不管你是故意还是无意的,国赤山泉跟农夫山泉都是饮用水,都是某某山泉的结构,消费者扫一眼可能会混淆,这个在法律上叫近似。
不是无心之失就不用赔。商标侵权不看主观故意,看的是客观结果有没有造成混淆。但是如果你是故意的,赔偿的金额会更高。

所以对创业者来说关键不是我有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而是我的品牌会不会让消费者跟别人的品牌产生混淆。
很多人还有个误区,觉得我的产品没有上市还没赚钱就不算侵权。
这里给所有创业做产品的朋友讲一个很关键的知识产权常识,不是产品卖出去才算商标使用。只要把标识印在包装上,用于样品展示市场调研这类商业相关场景就属于商标性使用,会有侵权风险。
商标近似判定看的是整体视觉效果,不是单独抠某一个文字或者图形。商标侵权的认定不是看你有没有赚到钱,看的是你有没有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了近似商标,做了样品,定了包装,准备推向市场,这些都算商业活动。

给刚创业的老板一个判断标准,就是你的产品起名之前先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商标系统查一下你准备用的名字。跟同行已经注册的商标近不近似,消费者会不会搞混?如果会,建议换一个名字,这个比后面赔偿15万要便宜的多。
做新品商标和包装的知识产权排查最好放在设计打样之前,提前布局,规避潜在风险,避免投入成本之后再出现纠纷。